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0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26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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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成富代表

    您在政协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建设秀美县城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1年成立以来,园林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积极开展园林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并于2013年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近年来,以“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为契机,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城市绿量稳步提升,绿化面积稳定增长。但绿化管养水平上仍然存在不足。

    一、建立健全考核体系:根据《全椒县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按照日常监管、月度检查、季度考核、年度总评进行评分法考核,完善考核台账。对养护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如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常态化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养护工作确保管理有度、督导有力。

    二、开展补植修剪工作:根据养护人员日常监管,对县城区内病枯苗木、未及时修剪苗木进行排查,对重要节点绿化进行提升,按月完成补植、修剪、提升工作。  

    三、确立常态化管理体制:园林所养护室制定年度绿化养护计划,完善养护工作日志,并按片区配备一名监管人员明确监管人员的管理界限和工作职责。要求各养护公司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和季节要求,每年至少两次对弱势植物进行施肥,对易发生病虫害的植物进行防治。日常苗木修剪及补植情况,由监管人员以《养护督查日志》方式上报养护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确保精细化管理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椒县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完善网格化养护管理机制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几处杂草未修剪和苗木未补植问题,安排园林所养护室专人去现场查看处理。感谢您对我县绿化管理工作的关心,并希望以后继续给予支持和提出宝贵的意见。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园林绿化管理所

    联系电话:230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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